高鳳仙

第 104 期 | 2016-04-15 | 監察院 監察委員

申報類別
定期申報
申報日期
104年 12月 21日
土地面積合計
32.50 ㎡
財產總額
NT$ 87,991,529

👪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

稱謂 姓名
配偶 盧政春

📈 財產總覽

類別 筆數 金額 (NT$)
土地 1 26,000,000
建物(房屋及停車位) 2 26,000,000
汽車 1 660,000
存款 1
珠寶、古董、字畫 1
債權 2 35,331,529
合計 NT$ 87,991,529

土地

NT$ 26,000,000
取得價額 土地坐落 所有權人 權利範圍(持分) 登記(取得)原因 登記(取得)時間 面積(平方公尺)
26,000,000(含 於建物價格) 臺北市士林區陽明段四小段 盧政春 20000 分之 156 住宅建築 基地 97年 04月 01 日 4,167

建物(房屋及停車位)

NT$ 26,000,000
取得價額 建物標示 所有權人 權利範圍(持分) 登記(取得)原因 登記(取得)時間 面積(平方公尺)
26,000,000(第 1-2 筆房地總 價額) 臺北市士林區陽明段四小段 盧政春 全部 自用住宅 97年 04月 01 日 80.94
(含於上列款 項,共用部分, 上列建物為合 行單筆權狀) 臺北市士林區陽明段四小段 盧政春 100000分 之 850 自宅停車 位 97年 04月 01 日 5,246.31

汽車

NT$ 660,000
所有人 取得價額 廠牌型號 汽缸容量 登記(取得)原因 登記(取得)時間
高鳳仙 660,000 NISSAN Tiida CIIESM 1,800 自用 95年 07月 29 日

存款

存放機構(應敘明分支機構)
未達申報標準

珠寶、古董、字畫

財產種類
未達申報標準

債權

NT$ 35,331,529
種類 餘額 債務人 債權人及地址 取得(發生)原因 取得(發生)時間
房貸 14,121,529 盧政春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南京東路 分行 臺北市南京東路 自用購屋 97 年 05 月 06 日
股票質借貸款 21,210,000 盧政春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南京東路 分行 臺北市南京東路 理財 95年 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