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陳鐶
第 174 期 | 2021-04-30 | 司法院 大法官
申報類別
定期申報
申報日期
109年 12月 01日
土地面積合計
18.07 ㎡
財產總額
NT$ 73,433,482
👪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
| 稱謂 | 姓名 |
|---|---|
| 配偶 | 阮富枝 |
📈 財產總覽
| 類別 | 筆數 | 金額 (NT$) |
|---|---|---|
| 土地 | 2 | 62,107,200 |
| 建物(房屋及停車位) | 3 | — |
| 汽車 | 1 | — |
| 存款 | 6 | 2,852,566 |
| 珠寶、古董、字畫 | 1 | 218,000 |
| 保險 | 15 | — |
| 債權 | 2 | 8,255,716 |
| 合計 | NT$ 73,433,482 |
土地
NT$ 62,107,200| 取得價額 | 土地坐落 | 所有權人 | 權利範圍(持分) | 登記(取得)原因 | 登記(取得)時間 | 面積(平方公尺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31,053,600 (與第2筆土地 以上開總價額 買受,超過五 年) |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 (自用房屋之坐落基地) | 吳陳鐶 | 100000分 之 1886 | 買賣 | 103年 02 月 18 日 | 749 |
| 31,053,600 (與第1筆土地 以上開總價額 買受,超過五 年) |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 (自用房屋之坐落基地) | 吳陳鐶 | 100000分 之 1886 | 買賣 | 103年 02 月 18 日 | 209 |
建物(房屋及停車位)
| 取得價額 | 建物標示 | 所有權人 | 權利範圍(持分) | 登記(取得)原因 | 登記(取得)時間 | 面積(平方公尺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2,076,400 (超過五年,與 第 2、3筆建物 以上開總價額 買受, 含車位價額 2,200,000) |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 | 吳陳鐶 | 全部 | 買賣 | 103 年 02 月 18 日 | 108.02 (附屬建物 陽台 8.8, 雨遮 0.99) |
| 12,076,400 (超過五年,與 第 1、3筆建物 以上開總價額 買受, 含車位價額 2,200,000) |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 | 吳陳鐶 | 100000分 之 1684 | 買賣 | 103 年 02 月 18 日 | 4,619.26 |
| 12,076,400 (超過五年,與 |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 | 吳陳鐶 | 100000分 之 1974 | 買賣 | 103 年 02 | 558.60 |
汽車
| 所有人 | 取得價額 | 廠牌型號 | 汽缸容量 | 登記(取得)原因 | 登記(取得)時間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阮富枝 | 908,000 (超過五年) | 納智捷小客貨車 G91SDCA (客貨兩用車) | 2,198 | 買賣 | 99年 08月 17 日 |
存款
NT$ 2,852,566| 幣別 | 種類 | 所有人 | 存放機構(應敘明分支機構) |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新臺幣 | 中華郵政存簿儲金 | 阮富枝 | 台中法院郵局(台中 16 支) | 800,050 |
| 新臺幣 | 中華郵政存簿儲金 | 吳陳鐶 | 台中法院郵局(台中 16 支) | 1,249,723 |
| 新臺幣 | 活期儲蓄存款 | 阮富枝 | 陽信商業銀行士林分行 | 46 |
| 新臺幣 | 活期儲蓄存款 | 吳陳鐶 | 陽信商業銀行士林分行 | 32,212 |
| 新臺幣 | 活期儲蓄存款 | 阮富枝 | 第一商業銀行古亭分行 | 765,191 |
| 新臺幣 | 活期儲蓄存款 | 吳陳鐶 | 臺灣銀行營業部 | 5,344 |
珠寶、古董、字畫
NT$ 218,000| 價額 | 項/件 | 所有人 | 財產種類 |
|---|---|---|---|
| 218,000 (係買受時價額) | 1 | 阮富枝 | 蕭邦錶(Chopard) |
保險
| 備註 | 要保人 | 保險公司 | 保險名稱 |
|---|---|---|---|
| 吳陳鐶自 87 年 12 月 22 日起 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國泰人 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36 萬元美滿人生 202終身壽險與 1 單位防癌終身附約(個人型) 及溫情住院醫療保險附約,繳 費期間 20年,年繳 24,372元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36 萬元美滿人生 202 終身壽 險與 1 單位防癌終身附約(個 人型)及溫情住院醫療保險附 約 |
| 吳陳鐶自 89年 12月 4日起以 自己為被保險人向國泰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50 萬 元鍾愛一生 313 終身壽險與 1 單位防癌終身附約 (個人 型)、溫心住院日額保險附約 及豁免保險費附約,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69,333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50 萬元鍾愛一生 313 終身壽 險與 1 單位防癌終身附約(個 人型)、溫心住院日額保險附 約及豁免保險費附約 |
| 吳陳鐶自 89年 12月 4日起以 自己為被保險人向國泰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1000 元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險及 豁免保險費附約,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7,199 元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1000 元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 險及豁免保險費附約 |
| 阮富枝自 87年 7月 13日起以 自己為被保險人向南山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100萬 元康寧終身壽險(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20,100 元)與住院 醫療保險附約(繳費期間 30 年,年繳 3,310元)及住院費 用給付保險附約(繳費期間 25 年,年繳 2,350 元)。 | 阮富枝 | 南山人壽 | 100 萬元康寧終身壽險與住 院醫療保險附約及住院費用 給付保險附約 |
| 阮富枝自 87年 7月 13日起以 自己為被保險人向南山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20 年 限期繳費終身個人防癌保險 2 份與癌症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2 份,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10,712元。 | 阮富枝 | 南山人壽 | 20 年限期繳費終身個人防癌 保險 2 份與癌症醫療終身保 險附約 2 份 |
| 吳陳鐶以妻阮富枝為被保險 人自 89年 12月 4日起向國泰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50 萬元鍾愛一生 313 終身壽 險與 1 單位防癌終身附約(個 人型)、溫心住院日額保險附 約及豁免保險費附約,繳費期 間 20 年,年繳 63,821 元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50 萬元鍾愛一生 313 終身壽 險與 1 單位防癌終身附約(個 人型)、溫心住院日額保險附 約及豁免保險費附約 |
| 吳陳鐶以妻阮富枝為被保險 人自 89年 12月 4日起向國泰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1000 元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 險及豁免保險費附約,繳費期 間 20 年,年繳 7,640元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1000 元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 險及豁免保險費附約 |
| 吳陳鐶自 104 年 12 月 31 日 起,為孫即被保險人吳○恩 向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 司投保 60 萬元鍾福特定傷病 終身保險,繳費期間 20 年, 年繳 10,069 元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鍾福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|
| 吳陳鐶自 104 年 12 月 31 日 起,為孫即被保險人吳○恩 向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 司投保 20,000 元新呵護久久 殘廢照護保險,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5,743 元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新呵護久久殘廢照護保險 |
| 吳陳鐶自 104 年 12 月 31 日 起,為孫即被保險人吳○恩 向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 司投保 1,000元新真安心住院 醫療終身保險,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8,245 元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新真安心住院醫療終身保險 |
| 吳陳鐶自 104 年 12 月 31 日 起,為孫即被保險人吳○恩 向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 司投保 1,000元真安順手術醫 療終身保險,繳費期間 20年 年繳 7,314 元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真安順手術醫療終身保險 |
| 吳陳鐶自 104 年 12 月 31 日 起,為孫即被保險人吳○叡 向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 司投保 60 萬元鍾福特定傷病 終身保險,繳費期間 20 年, 年繳 11,524 元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鍾福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|
| 吳陳鐶自 104 年 12 月 31 日 起,為孫即被保險人吳○叡 向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 司投保 20,000 元新呵護久久 殘廢照護保險,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8,075 元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新呵護久久殘廢照護保險 |
| 吳陳鐶自 104 年 12 月 31 日 起,為孫即被保險人吳○叡 向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 司投保 1,000元新真安心住院 醫療終身保險,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8,196 元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新真安心住院醫療終身保險 |
| 吳陳鐶自 104 年 12 月 31 日 起,為孫即被保險人吳○叡 向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 司投保 1,000元真安順手術醫 療終身保險,繳費期間 20年 年繳 7,420元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真安順手術醫療終身保險 |
債權
NT$ 8,255,716| 種類 | 餘額 | 債權人 | 債務人及地址 | 取得(發生)原因 | 取得(發生)時間 | 債務人 | 債權人及地址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一般借款 | 2,000,000 | 吳陳鐶 | 阮○義(於 100 年 3月病故 其繼承人配偶吳○密及子女 繼承債務) 臺中市北屯區太原路 | 借貸 | 94 年 09 月 13 日 | ||
| 房屋貸款 | 6,255,716 | 抵押借款 | 103年 02月 21 日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