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展星
第 124 期 | 2017-06-29 | 臺南市政府 處長
申報類別
就(到)職申報
申報日期
106年 04月 10日
土地面積合計
15.70 ㎡
財產總額
NT$ 10,333,121
👪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
| 稱謂 | 姓名 |
|---|---|
| 配偶 | 黃莉芳 |
📈 財產總覽
| 類別 | 筆數 | 金額 (NT$) |
|---|---|---|
| 土地 | 2 | — |
| 建物(房屋及停車位) | 8 | — |
| 汽車 | 1 | 250,000 |
| 存款 | 14 | 1,083,121 |
| 保險 | 1 | — |
| 債權 | 1 | 9,000,000 |
| 合計 | NT$ 10,333,121 |
土地
| 土地坐落 | 所有權人 | 權利範圍(持分) | 登記(取得)原因 | 登記(取得)時間 | 面積(平方公尺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段一小段(自 用房屋之坐落基地) | 王展星 | 100000分 之 53 | 買賣 | 98年 09月 01 日 | 14,809.55 |
|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段一小段(自 用房屋之坐落基地) | 黃莉芳 | 100000分 之 53 | 買賣 | 98年 09月 01 日 | 14,809.55 |
建物(房屋及停車位)
| 建物標示 | 所有權人 | 權利範圍(持分) | 登記(取得)原因 | 登記(取得)時間 | 面積(平方公尺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段段一小段 | 王展星 | 2 分之 1 | 買賣 | 98年 09月 01 日 | 107.88 |
|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段段一小段 | 王展星 | 100000分 之 106 | 買賣 | 98年 09月 01 日 | 12,911.36 |
|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段段一小段 | 王展星 | 1047分之 2 | 買賣 | 98年 09月 01 日 | 40,862.62 |
|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段段一小段 | 王展星 | 100000分 之 776 | 買賣 | 98年 09月 01 日 | 4,616.30 |
|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段段一小段 | 黃莉芳 | 2 分之 1 | 買賣 | 98年 09月 01 日 | 107.88 |
|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段段一小段 | 黃莉芳 | 100000分 之 106 | 買賣 | 98年 09月 01 日 | 12,911.36 |
|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段段一小段 | 黃莉芳 | 1047分之 2 | 買賣 | 98年 09月 01 日 | 40,862.62 |
|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段段一小段 | 黃莉芳 | 100000分 之 776 | 買賣 | 98年 09月 01 日 | 4,616.30 |
汽車
NT$ 250,000| 所有人 | 取得價額 | 廠牌型號 | 汽缸容量 | 登記(取得)原因 | 登記(取得)時間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黃莉芳 | 250,000(本車 原登記於「大 有國際法律事 務所(負責 人:王展星)」 名下(原登記 發照日期:96 年 5月 28 日),為事務所 營業用車;申 報人因準備轉 任公職,不再 執行律師業 務,預於 105 年 12 月 31日 前結束法律事 務所之所有業 務事項,故先 於 105年 11月 4 日將本車所 有權無償贈與 並移轉登記予 申報人配偶黃 莉芳名下,並 以移轉時之折 舊車價(原車 價 170萬元, 以 9年折舊值 計算中古車 價)申報「取 得價額」。) | AUDI A4 1.8T | 1,781 | 所有權移 轉 | 105 年 11 月 04 日 |
存款
NT$ 1,083,121| 幣別 | 種類 | 所有人 | 外幣總額 | 存放機構(應敘明分支機構) |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新臺幣 | 中華郵政存簿儲金 | 王展星 | 台南鹽埕郵局(台南 33 支) | 72 | |
| 新臺幣 | 活期存款 | 王展星 | 臺灣土地銀行台北分行 | 354 | |
| 新臺幣 | 活期存款 | 王展星 | 臺灣土地銀行華江分行 | 1,012 | |
| 新臺幣 | 活期存款 | 王展星 | 臺灣土地銀行和平分行 | 196(本筆存款帳戶之戶 名為「大有國際法律事務 所王展星」,原為申報人 於執業律師業務期間,個 人獨資經營之「大有國際 法律事務所」營業用帳 戶;另「大有國際法律事 務所」已於民國 105年 12月 30日註銷登記、結 束營業,故本存款帳戶雖 未向銀行申請註銷,但目 前已不再為任何使用,僅 剩少數餘額。) | |
| 新臺幣 | 綜合存款 | 王展星 | 第一商業銀行南屯分行 | 835 | |
| 新臺幣 | 綜合存款 | 王展星 | 第一商業銀行汐止分行 | 191,388 | |
| 新臺幣 | 活期存款 | 王展星 | 第一商業銀行南屯分行 | 79(本筆存款帳戶之戶名 為「大有國際法律事務 所」,原為申報人於執業 律師業務期間,個人獨資 經營之「大有國際法律事 務所」營業用帳戶;另「大 有國際法律事務所」已於 民國 105年 12月 30日註 銷登記、結束營業,故本 存款帳戶雖未向銀行申 請註銷,但目前已不再為 任何使用,僅剩少數餘 額。) | |
| 新臺幣 | 活期儲蓄存款 | 王展星 | 玉山商業銀行南勢角分行 | 145,344 | |
| 新臺幣 | 綜合存款 | 王展星 | 臺灣銀行館前分行 | 213(本帳戶申請時之發 放銀行分行原為「台銀寶 慶簡易分行」,惟因該分 行現已裁併,原有業務併 入台銀館前分行,故申報 人雖因 10年前自總統府 離職後,幾乎不再使用該 帳戶,未到台銀館前分行 申請換摺,但仍將存放機 構紀載為該行名稱。) | |
| 新臺幣 | 綜合存款 | 王展星 | 臺灣銀行南都分行 | 9,217 | |
| 新臺幣 | 中華郵政存簿儲金 | 黃莉芳 | 竹崎郵局(嘉義 26支) | 18,012 | |
| 新臺幣 | 綜合存款 | 黃莉芳 | 臺灣銀行嘉義分行 | 723 | |
| 新臺幣 | 綜合存款 | 黃莉芳 | 第一商業銀行汐止分行 | 20,926 | |
| 日圓 | 綜合存款 | 黃莉芳 | 2,500,000 | 第一商業銀行汐止分行 | 694,750 |
保險
| 備註 | 要保人 | 保險公司 | 保險名稱 |
|---|---|---|---|
| 1、保單號碼:6795○○○○ 2、期滿領款日期:116 年 3 月 15 日 3、基本保額:壹拾 萬元 4、受益人:王展星 | 黃莉芳 |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| 郵政簡易人壽合家歡增額保 險(6年付費) |
債權
NT$ 9,000,000| 種類 | 餘額 | 債務人 | 債權人及地址 | 取得(發生)原因 | 取得(發生)時間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房屋貸款 | 9,000,000 | 王展星 | 第一商業銀行汐止分行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 | 房貸轉貸及 增貸 | 106年 02月 14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