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陳鐶
第 77 期 | 2015-02-13 | 法務部 政務次長
申報類別
定期申報
申報日期
103年 12月 01日
土地面積合計
18.07 ㎡
財產總額
NT$ 156,592,118
👪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
| 稱謂 | 姓名 |
|---|---|
| 配偶 | 阮富枝 |
📈 財產總覽
| 類別 | 筆數 | 金額 (NT$) |
|---|---|---|
| 土地 | 2 | 62,107,200 |
| 建物(房屋及停車位) | 4 | 24,152,800 |
| 汽車 | 1 | 908,000 |
| 存款 | 3 | 1,268,830 |
| 珠寶、古董、字畫 | 1 | 218,000 |
| 保險 | 7 | — |
| 債權 | 6 | 67,937,288 |
| 合計 | NT$ 156,592,118 |
土地
NT$ 62,107,200| 取得價額 | 土地坐落 | 所有權人 | 權利範圍(持分) | 登記(取得)原因 | 登記(取得)時間 | 面積(平方公尺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31,053,600( 與同地段○○ ○地號土地以 上開總價額買 受) |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 ( 自用房屋之坐落基地) | 吳陳鐶 | 100000 分 之 1886 | 買賣 | 103年 02 月 18日 | 749 |
| 31,053,600( 與同地段○○ ○地號土地以 上開總價額買 受) |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 ( 自用房屋之坐落基地) | 吳陳鐶 | 100000 分 之 1886 | 買賣 | 103年 02 月 18日 | 209 |
建物(房屋及停車位)
NT$ 24,152,800| 取得價額 | 建物標示 | 所有權人 | 權利範圍(持分) | 登記(取得)原因 | 登記(取得)時間 | 面積(平方公尺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2,076,400( 附屬建物陽台 8.8平方公尺 、雨遮 0.99平 方公尺。與同 地段○○○及○ ○○建號建物 以上開總價額 買受)(含車位 價額 2200000 ) |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 | 吳陳鐶 | 全部 | 買賣 | 103 年 02 月 18日 | 108.02 |
| 12,076,400( 與同地段○○ ○及○○○建號 建物以上開總 |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 | 吳陳鐶 | 100000 分 之 1684 | 買賣 | 103 年 02 月 18日 | 4,619.26 |
| 買賣 |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 | 100000 分 之 1974 | 103 年 02 月 18日 | 吳陳鐶 | 558.6 |
汽車
NT$ 908,000| 所有人 | 取得價額 | 廠牌型號 | 汽缸容量 | 登記(取得)原因 | 登記(取得)時間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阮富枝 | 908,000 | 納智捷小客貨車 G91SDCA | 2,198 | 買賣 | 99年 08月 17日 |
存款
NT$ 1,268,830| 幣別 | 種類 | 所有人 | 存放機構(應敘明分支機構) |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新臺幣 | 活期儲蓄存款 | 吳陳鐶 | 臺灣銀行營業部 | 1,171,973 |
| 新臺幣 | 活期儲蓄存款 | 吳陳鐶 | 台中法院郵局(台中 16支) | 66,830 |
| 新臺幣 | 活期儲蓄存款 | 吳陳鐶 | 陽信商業銀行士林分行 | 30,027 |
珠寶、古董、字畫
NT$ 218,000| 價額 | 項/件 | 所有人 | 財產種類 |
|---|---|---|---|
| 218,000(218,000元係買受時 價額) | 1 | 阮富枝 | 蕭邦錶(Chopard) |
保險
| 備註 | 要保人 | 保險公司 | 保險名稱 |
|---|---|---|---|
| 吳陳鐶自 87年 12月 22日起 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國泰人 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36 萬元美滿人生 202終身壽險與 1 單位防癌終身附約(個人型) 及溫情住院醫療保險附約,繳 費期間 20年,年繳 24,372元 (保單號碼:721456○○○○ )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36 萬元美滿人生 202 終身壽 險與 1單位防癌終身附約(個 人型)及溫情住院醫療保險附 約,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24,372元 |
| 吳陳鐶自 89年 12月 4日起以 自己為被保險人向國泰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50 萬 元鍾愛一生 313終身壽險與 1 單位防癌終身附約(個人型) 、溫心住院日額保險附約及豁 免保險費附約,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69,333(保單號碼 722756○○○○)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50 萬元鍾愛一生 313 終身壽 險與 1單位防癌終身附約(個 人型)、溫心住院日額保險附 約及豁免保險費附約,繳費期 間 20年,年繳 69,333 |
| 吳陳鐶自 89年 12月 4日起以 自己為被保險人向國泰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1000 元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險及 豁免保險費附約,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7,199元(保單號碼 :722756○○○○)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1000 元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 險及豁免保險費附約,繳費期 間 20年,年繳 7,199元。 |
| 阮富枝自 87年 7月 13日起以 自己為被保險人向南山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100萬 元康寧終身壽險(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20,100 元)與住院 醫療保險附約(繳費期間 30 年,年繳 3,310元)及住院費 用給付保險附約(繳費期間 25 年,年繳 2,350 元)(保單號 碼:N13938○○○○)。 | 阮富枝 | 南山人壽 | 100萬元康寧終身壽險(繳費 期間 20年,年繳 20,100元 與住院醫療保險附約(繳費期 間 30年,年繳 3,310元)及 住院費用給付保險附約(繳費 期間 25年,年繳 2,350元) |
| 阮富枝自 87年 7月 13日起以 自己為被保險人向南山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20 年 限期繳費終身個人防癌保險 2 份與癌症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2 份,繳費期間 20 年,年繳 10,712元(保單號碼:N13938 ○○○○)。 | 阮富枝 | 南山人壽 | 20 年限期繳費終身個人防癌 保險 2 份與癌症醫療終身保 險附約 2份,繳費期間 20年 ,年繳 10,712元。 |
| 吳陳鐶以妻阮富枝為被保險 人自 89年 12月 4日起向國泰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50 萬元鍾愛一生 313 終身壽 險與 1 單位防癌終身附約(個 人型)、溫心住院日額保險附 約及豁免保險費附約,繳費期 間 20年,年繳 63,821元(保 單號碼:722756○○○○)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50 萬元鍾愛一生 313 終身壽 險與 1單位防癌終身附約(個 人型)、溫心住院日額保險附 約及豁免保險費附約,繳費期 間 20年,年繳 63,821元。 |
| 吳陳鐶以妻阮富枝為被保險 人自 89年 12月 4日起向國泰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1000 元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 險及豁免保險費附約,繳費期 間 20 年,年繳 7,640 元(保 單號碼:722756○○○○)。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 | 1000 元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 險及豁免保險費附約,繳費期 間 20年,年繳 7,640元。 |
債權
NT$ 67,937,288| 種類 | 餘額 | 債權人 | 債務人及地址 | 取得(發生)原因 | 取得(發生)時間 | 債務人 | 債權人及地址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一般借款 | 1,000,000 | 吳陳鐶 | 阮正義(於 100年 3月病故 ,其繼承人配偶吳秋密及子 女辦理繼承中) 臺中市北屯區太原路 | 借貸 | 92 年 05 月 13日 | ||
| 一般借款 | 3,000,000 | 吳陳鐶 | 阮正義(於 100年 3月病故 ,其繼承人配偶吳秋密及子 女辦理繼承中) 臺中市北屯區太原路 | 借貸 | 92 年 05 月 27日 | ||
| 一般借款 | 1,000,000 | 吳陳鐶 | 阮正義(於 100年 3月病故 ,其繼承人配偶吳秋密及子 女辦理繼承中) 臺中市北屯區太原路 | 借貸 | 94 年 08 月 30日 | ||
| 一般借款 | 4,000,000 | 吳陳鐶 | 阮正義(於 100年 3月病故 ,其繼承人配偶吳秋密及子 女辦理繼承中) 臺中市北屯區太原路 | 借貸 | 94 年 09 月 13日 | ||
| 一般借款 | 28,837,288 | 吳陳鐶 | 吳陳森 臺北市北投區大同街 | 借貸(詳備 註 2) | 82 年 07 月 01日 | ||
| 房屋貸款 | 30,100,000 | 抵押借款 | 103年 02月 21日 | 吳陳鐶 |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二 九六號 |